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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教育團體課程
壹、 課程目標:
透過團體討論與分享,讓團體成員覺察自我負向思維,並思考如何改善不當的互動模式,進而學習與發展有效的溝通方式,期許成員能站在孩子最有利的立場,且重新定位未來共親職夥伴關係。
貮、服務對象:
家事法院離婚訴訟有興趣之夫妻或夫妻其中一方,約計20至30人。(採封閉式團體只出不進)。
參、報名方式:
除法官認有必要者,有上述需求之當事人亦可自行填妥下列報名表,並傳真與書記官報名。
- 發布日期:112-11-28
- 更新日期:112-11-28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調查保護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