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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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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2月份廉政宣導-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政風室編撰「民事訴訟當事人檢舉鑑測人員疑涉詐領法院鑑定人旅費案」案例1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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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緣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測量人員為某土地界址訴訟案件,以鑑定人身分至法院出庭作證,其日費、旅費等依規定由法院先行墊付,再由敗訴當事人負擔,惟法院於核算旅費時,未經詢問即以該中心所在地為出發地據以核算,然該鑑定人實際出發地係其上班地點之測量隊辦公室(與該法院距離較近),經民眾提出質疑,法院始重新核算鑑定人旅費,更正裁定敗訴當事人所負擔之費用,民眾因而檢舉該中心測量人員詐領訴訟費用。

2.本案行政調查結果雖未發現有貪瀆不法情事,惟因溢領旅費屬實,造成社會觀感不佳,影響機關清廉形象,為避免類似情形再度發生,爰提供旨揭宣導案例1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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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事訴訟當事人檢舉鑑測人員疑涉詐領法院鑑定人旅費案-案例odt
  • 發布日期:113-02-20
  • 更新日期:113-03-20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政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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