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

親職教育資源

字型大小:

壹、 課程目標:
一、提供家事案件之當事人學習合作式父母概念,促其理解父母離婚事件對於未成年子女所產生的影響,及教導家事案件當事人如何協助未成年子女接受及適應父母離異之事實,建立友善合作父母之正確觀念。
二、協助家事案件當事人可以學習以理性合宜方式進行溝通,積極扮演親職角色,促其願意相互合作,提供未成年子女最妥適之照顧。
三、協助家事案件當事人訂定符合未成年子女發展需求的會面方案,避免因為探視方式的無法順利運作,損及未成年子女與未同住父母維繫親情的權益或影響其健全身心發展。

貮、課程對象
本院家事案件當事人/關係人,且家有未成年子女之家長。初階課程參與人數每次約40人,進階課程參與人數每次約25人。

參、授課人員
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南區辦事處督導團隊:
張開華主任、黃英琪副主任、吳昭儀督導

肆、課程設計
一、課程採初階、進階方式進行,初階課程主題為「離與合之間,做孩子永遠的父母」,主要在闡述及宣導合作式父母之相關概念;進階課程有兩堂課,主題分別為「離異父母共親職的要領與挑戰」及「如何擬定子女會面交往計畫」,課程內容聚焦於協助家事案件當事人能夠學習及發展與對造的溝通互動技巧,及實作並訂定合宜的子女會面交往計畫。
二、考量若當事人能夠具備合作式父母之先備知能,則才能較有意願及動機與對造相互合作,故在課程報名資格上,若欲報名進階課程之當事人,需先完成初階課程。

伍、課程辦理時間
每月的第二、三、四週的週三夜間19:30~21:10於本院少年大樓
二樓輔導教室進行課程。初階及進階課程每個月各辦理一場次。
詳細課程時間表如附件一。

陸、 課程內容、時間及報名方式:
請連結下列網址下載報名表填妥後,傳真至07-3573540即可報名。

檔案下載

  • 110年度親職教育課程日期及報名表pdf
  • 發布日期:110-05-05
  • 更新日期:110-05-05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家事紀錄科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