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管束執行期間,如果受保護管束少年要到外縣市工作、就學,或出國、服兵役,均係離開受保護管束地七日以上之情形,依保護管束應遵守事項之規定,應經保護官之許可。故如有上述情形要離開家裡時,應檢具相關證明,向保護官報告,經保護官同意才可前往,否則為違反保護管束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