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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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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如果觸犯刑法法律(犯罪)被移送法院時,家長應該注意哪一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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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靜心接受法院通知,準時到法院接受調查和審理。
(二) 安撫少年情緒,鼓勵其勇於悔改向上。
(三) 可隨時選任輔佐人協助訴訟之進行。
(四) 少年如被收容時,除了被禁見外,可到少年觀護所探視,予以關懷和鼓勵。
(五) 少年如責付給家長,應注意少年之生活及行為,不可使其再犯非法之行為。
(六) 少年調查官進行審理前調查時,應全力合作,詳細告知少年之相關情狀。
(七) 告知少年於調查或審理時應誠實回答,不可虛偽或隱瞞。
(八) 一切依法律規定處理,注意不受司法黃牛之騙,亦不可找人關說。
(九) 如有相關問題,可向本院訴訟輔導科詢問。

  • 發布日期:110-05-03
  • 更新日期:110-05-03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訴訟輔導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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