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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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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受理一般刑事案件,發現被告於犯罪時未滿18歲而案件受理時滿18歲者,依少年事件或刑事案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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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少年事件處理法施行細則第8條,仍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辦理。
 

  • 發布日期:110-05-03
  • 更新日期:110-05-03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訴訟輔導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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