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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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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會被移送地方法院檢察署處理之情形有哪些(即少年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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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時14歲以上18歲未滿之少年犯罪後均會先移送少年法院(庭),由少年法院(庭)法官審查少年是否有下列情形,再裁定移送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處理:
犯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如殺人罪、強盜罪;或事件繫屬後少年已年滿20歲者。
除上述情形外,少年法院(庭)調查之結果,認犯罪情節重大,依少年之品行、性格、經歷等情狀,以受刑事處分為適當者,亦得移送有管轄權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少年經檢察官偵查後,如依法提起公訴,仍由少年法院(庭)審理。

  • 發布日期:110-05-03
  • 更新日期:110-05-03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訴訟輔導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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