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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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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法院保護法庭裡有哪些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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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法院保護法庭之人員配置約有下列成員:
法官(包含院長、庭長):負責少年保護法庭及少年刑事法庭的審判業務,並指揮監督各種保護處分之執行。
少年調查官:負責少年事件之調查,於審理前應完成調查報告,並於開庭時出庭陳述意見。
書記官:製作法庭筆錄。
通譯:負責語言或文字翻譯。
法警:負責維持法庭秩序。
庭務員:辦理當事人報到開庭。

  • 發布日期:110-05-03
  • 更新日期:110-05-03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訴訟輔導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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