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訴訟須知
-
**即日起少年服務中心停止服務,少年與家事事件統一由家事大樓服務中心辦理,相關訴訟輔導、撰狀、收文、收狀、收費,請逕至本院家事大樓服務中心辦理。(高雄市楠梓區常順街89號)若有問題歡迎來電詢問,07-3573511轉分機255、256**
- 法庭旁聽規則
- 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
- 各級法院辦理刑事案件證人、鑑定人日旅費及鑑定費支給要點(證人旅費對照表(PDF檔)
- 義務辯護律師名單
- 支給報酬要點
- 發布日期:110-05-02
- 更新日期:111-12-29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訴訟輔導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