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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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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社會局-逆境少年及家庭支持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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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什麼時候我會有社工?

(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就會有社工)

一、針對藥癮青少年及其家庭提供輔導,並針對家長提供親職教育。

二、具以下行為之青少年:

  1. 逃學或逃家。
  2. 出入經社政主管機關認定足以危害身心健康之場所。
  3. 使用有害身心健康物質(菸、酒、檳榔)。
  4. 使用有害身心健康之物品(圖片、影片、電子訊號等)。
  5. 在道路上以危險的方式駕車。
  6. 超過合理時間持續使用電子產品致有害身心健康。
  7. 其他不利於健全自我成長,或損及他人權益或公共秩序。

三、針對自願離家(不含遭親屬擅帶離家)或失蹤青少年,由家屬向警方報請失蹤協尋之青少年家庭。

四、針對勵志、敦品、誠正等完全中學學校之少年,從入校起提供少年家庭支持輔導,並於少年離開學校後追蹤輔導一年,協助少年重新適應家庭與社區生活。

貳、社工可以協助我什麼?

一、提供青少年多元適性發展服務:自立生活適應之協助服務、兒少成長團體、休閒活動

二、強化家庭親職功能:親子活動、親職教育講座、社區家事商談

三、資源連結整合:社會救助/福利諮詢

如有以上需求及問題皆可洽詢社工!

  • 發布日期:112-02-20
  • 更新日期:112-02-20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調查保護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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