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

國外家事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113年度家親聲字第000083號劉湘玲之開庭通知書等

字型大小: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國外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7日
發文字號:高少家宗家法113年度家親聲字第83號
附件:


主旨:公示送達相對人劉湘玲之聲請狀繕本、調查期日通知書各
      1份。

依據:家事事件法第97條準用非訟事件法31條、準用民事訴訟法
      第149條第3項及第1項第1款、第151條及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依據本院受理113年度家親聲字第83號宣告停止親權事件
      辦理。
  二、應送達之聲請狀繕本、調查期日通知書,現由本院書記官
      保管,相對人劉湘玲得於庭期前隨時到庭領取。
  三、本件定於中華民國113年6月25日上午11時整,在本院第6
      法庭(法院地址:高雄市楠梓區常順街89號(家事法庭))
      開調查庭,相對人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謝佳妮


股       別:法股

  • 發布日期:113-04-17
  • 更新日期:113-04-17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