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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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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家事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112年度家親聲字第000559號陳昭文之開庭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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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國內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7日
發文字號:高少家宗家安112年度家親聲字第559號
附件:
主旨:公示送達相對人陳昭文之聲請狀繕本、調查程序期日通知
   書各1份。
依據:家事事件法第97條準用非訟事件法31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
   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及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依據本院受理112年度家親聲字第559號給付扶養費等事件
    辦理。
  二、應送達之聲請狀繕本、調查程序期日通知書,現由本院書
    記官保管,相對人陳昭文得於庭期前隨時到庭領取。
  三、本件定於中華民國113年5月30日14時整,在本院第五法庭
    (法院地址:高雄市楠梓區常順街89號(家事法庭))開調
    查程序,相對人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高建宇

  • 發布日期:113-04-17
  • 更新日期:113-04-17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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