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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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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家事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112年度家聲字第000260號柯振斌之開庭通知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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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國內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日
發文字號:高少家宗家法112年度家聲字第260號
附件:


主旨:公示送達相對人柯振斌之聲請狀繕本、調查期日通知書各
      1份。
依據:家事事件法第97條準用非訟事件法31條、準用民事訴訟法
      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及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依據本院受理112年度家聲字第260號給付扶養費事件辦理
      。
  二、應送達之聲請狀繕本、調查期日通知書,現由本院書記官
      保管,相對人柯振斌得於庭期前隨時到庭領取。
  三、本件定於中華民國113年5月21日上午9時40分,在本院第6
      法庭(法院地址:高雄市楠梓區常順街89號(家事法庭))
      開調查庭,相對人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謝佳妮

股       別:法股

  • 發布日期:113-04-02
  • 更新日期:113-04-02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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