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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家事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113年度家親聲字第000129號蘇郁婷之聲請狀繕本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國內公示送達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12日
發文字號:高少家宗家敏113年度家親聲字第129號
附件:
主旨:公示送達相對人蘇郁婷之聲請狀繕本1份。
依據:家事事件法第97條準用非訟事件法31條、準用民事訴訟法
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及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依據本院受理113年度家親聲字第129號宣告停止親權等事
件辦理。
二、應送達之聲請狀繕本,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相對人蘇郁
婷得於庭期前隨時到庭領取。
書記官 陳玲君
- 發布日期:113-03-12
- 更新日期:113-03-12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