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

國內家事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113年度家親聲字第000129號蘇郁婷之聲請狀繕本

字型大小: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國內公示送達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12日
發文字號:高少家宗家敏113年度家親聲字第129號
附件:


主旨:公示送達相對人蘇郁婷之聲請狀繕本1份。
依據:家事事件法第97條準用非訟事件法31條、準用民事訴訟法
      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及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依據本院受理113年度家親聲字第129號宣告停止親權等事
件辦理。
  二、應送達之聲請狀繕本,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相對人蘇郁
      婷得於庭期前隨時到庭領取。

書記官  陳玲君


 

  • 發布日期:113-03-12
  • 更新日期:113-03-12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