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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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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家事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112年度亡字第000063號楊王氏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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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國外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31日
發文字號:高少家宗家法112年度亡字第63號
附件:


主旨:公示送達楊王氏之裁定正本1件。

依據:家事事件法第97條準用非訟事件法31條、準用民事訴訟法
      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及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依據本院受理112年度亡字第63號死亡宣告事件辦理。
  二、應送達之裁定正本,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楊王氏得於上
      班日隨時來院領取。
  三、上開公告,自公告黏貼公告處之日起,經60日發生效力。
  四、主文:
   宣告楊王氏(女,民國前一年**月**日生,身分證統一編
      號:E二二****六0三號)於民國九十四年十一月七日下午
      十二時死亡。
      程序費用由楊王氏之遺產負擔。



書記官  謝佳妮


股       別:法股

  • 發布日期:113-01-31
  • 更新日期:113-01-31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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