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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家事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112年度司養聲字第000179號Jopek Daniel之聲請狀繕本、開庭通知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國外公示送達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29日
發文字號:高少家宗家司雲112年度司養聲字第179號
附件:
主旨:公示送達關係人Jopek Daniel之聲請狀繕本、調查程序
期日通知書各1份。
依據:家事事件法第97條準用非訟事件法31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
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及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依據本院受理112年度司養聲字第179號認可收養子女事件
辦理。
二、應送達之聲請狀繕本、調查程序期日通知書,現由本院書
記官保管,關係人Jopek Daniel得於庭期前隨時到庭領
取。
三、本件定於中華民國113年3月6日下午3時40分,在本院家
事協商室二(法院地址:高雄市楠梓區常順街89號(家事
法庭))開調查程序,關係人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机怡瑄
- 發布日期:113-01-30
- 更新日期:113-01-30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