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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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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家事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112年度家親聲字第000542號魏德意之本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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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國內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10日
發文字號:高少家宗家敏112年度家親聲字第542號
附件: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關係人魏德意之113年1月10日本院通知1份
      。
依據:家事事件法第97條準用非訟事件法31條、)準用民事訴訟
   法第149條第3項、第151條及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依據本院受理112年度家親聲字第542號免除扶養義務事件
    辦理。
  二、應送達之本院通知,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關係人魏德意
    得隨時到庭領取。

書記官  陳玲君


 

  • 發布日期:113-01-10
  • 更新日期:113-01-10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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