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家事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113年度家繼簡字第000001號黃世偉之開庭通知等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國內公示送達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10日
發文字號:高少家宗家善113年度家繼簡字第1號
附件:
主旨:公示送達被代位人黃世偉之民事起訴狀繕本、民事陳報狀
繕本、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1份。
依據:家事事件法第51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第151條及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依據本院受理113年度家繼簡字第1號代位分割遺產事件辦
理。
二、應送達之民事起訴狀繕本、民事陳報狀繕本、言詞辯論期
日通知書,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被代位人黃世偉得於庭
期前隨時到庭領取。
三、本件定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9日下午2時整,在本院第三法
庭(法院地址:高雄市楠梓區常順街89號(家事法庭))開
言詞辯論庭,被代位人黃世偉應按時到場。
- 發布日期:113-01-10
- 更新日期:113-01-10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