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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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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家事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112年度司家聲字第000044號鐘登緄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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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國外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8日
發文字號:高少家宗家司保112年度司家聲字第44號
附件:


主旨:公示送達相對人鐘登緄之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通知1
      份。

依據:家事事件法第97條準用非訟事件法31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
      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及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依據本院受理112年度司家聲字第44號確定訴訟費用額事
      件辦理。
  二、應送達之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通知,現由本院書記官
      保管,相對人鐘登緄得隨時到庭領取。



書記官  姚佳華



書記官     科長      司法事務官                                


函 稿 代 碼:F065-2 庭期國外公示送達
股       別:司保股

  • 發布日期:113-01-08
  • 更新日期:113-01-08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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