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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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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家事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112年度亡字第000074號趙秀玉、藍國宏、藍純綾、藍純棉、藍純華之開庭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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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國內公示送達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14日
發文字號:高少家宗家友112年度亡字第74號
附件:


主旨:公示送達關係人趙秀玉、藍國宏、藍純綾、藍純棉、藍純
      華之聲請狀繕本、調查程序期日通知書各1份。
依據:家事事件法第51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第151條及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依據本院受理112年度亡字第74號死亡宣告事件辦理。
  二、應送達之聲請狀繕本、調查程序期日通知書,現由本院書
      記官保管,關係人趙秀玉、藍國宏、藍純綾、藍純棉、藍
      純華得於庭期前隨時到庭領取。
  三、本件定於中華民國113年7月23日下午2時整,在本院第五
      法庭(法院地址:高雄市楠梓區常順街89號(家事法庭))
      開調查程序,關係人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柯雅淳



書記官       科長       法官                                


函 稿 代 碼:F064-2 庭期國內公示送達
股       別:友股

  • 發布日期:112-12-14
  • 更新日期:112-12-14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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