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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家事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112年度亡字第000074號趙秀玉、藍國宏、藍純綾、藍純棉、藍純華之開庭通知書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國內公示送達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14日
發文字號:高少家宗家友112年度亡字第74號
附件:
主旨:公示送達關係人趙秀玉、藍國宏、藍純綾、藍純棉、藍純
華之聲請狀繕本、調查程序期日通知書各1份。
依據:家事事件法第51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第151條及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依據本院受理112年度亡字第74號死亡宣告事件辦理。
二、應送達之聲請狀繕本、調查程序期日通知書,現由本院書
記官保管,關係人趙秀玉、藍國宏、藍純綾、藍純棉、藍
純華得於庭期前隨時到庭領取。
三、本件定於中華民國113年7月23日下午2時整,在本院第五
法庭(法院地址:高雄市楠梓區常順街89號(家事法庭))
開調查程序,關係人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柯雅淳
書記官 科長 法官
函 稿 代 碼:F064-2 庭期國內公示送達
股 別:友股
- 發布日期:112-12-14
- 更新日期:112-12-14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