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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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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一窗口聯合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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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少年事件之訴訟輔導諮詢、撰狀、收文、收狀、證人旅費,統一由家事大樓服務中心辦理,請逕至本院家事大樓服務中心辦理。(高雄市楠梓區常順街89號)

 單一窗口聯合服務中心(含本院訴訟輔導科,以及高雄市政府各服務站、家暴服務處及等駐點單位)
 一、功能介紹:
家事事件之處理,須與相關社會資源密切結合及統籌運用,為能建構友善、溫暖、安全;尊嚴的司法環境,並且有效連結及運用各項資源,以協助家事事件之處理,妥適解決其紛爭,本院在一樓家事聯合服務中心,除訴訟諮詢及其他便民服務外,更連結高雄市政府家事服務之相關資源,由高雄市政府延展服務據點,駐院提供整合性之社政、戶政相關資源服務。此外,內政部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高雄市第二服務站、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楠梓就業服務站、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橋頭分會及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亦定時到院提供各項資訊服務,以期能提供當事人更多元化的服務及輔導。

 二、服務時間:

上午8時至下午5時30分。
週六及例假日休息。

※服務電話:

1.訴訟輔導科(中午不休息):07-3573511轉分機255、256

2.收發室(中午休息): 07-3573511轉269(收文、收狀);07-3573511轉241(收費)

3.夜間收狀時間:平日下午5時30分至12時及假日由少年大樓法警室值班法警代為收受。

※服務地址:高雄市楠梓區常順街89號(家事大樓1樓)

  三、主要設施及服務項目:

本中心設有撰狀桌、文宣資料架、書報雜誌、觸摸式查詢機等方便民眾使用,另有收文、收狀、收費、發放證人日旅費、影印、售狀、代收傳真等業務、訴訟相關諮詢、撰寫及查詢服務、便民服務(老花眼鏡、代行輪椅、臨托協助、志工導引、叫車服務、就業服務需求轉介單、代傳服務、相關福利資源、申請、宣導表單提供)。
 
四、外部單位駐點服務項目:

(1)內政部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高雄市第二服務站

服務項目:新住民法令諮詢、社會資源諮詢、轉介服務。

服務日期及時間:每月第三週星期二上午9點~12點。

服務電話:07-3573511轉294(新移民服務)

 (2)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法律諮詢

 服務項目:免費法律諮詢服務

 服務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02:00至05:00)

 預約電話:07-3573511轉264(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

 (3)高雄市政府駐法院家事服務中心家暴服務處

服務項目:

1. 諮商輔導。
2. 法律扶助。
3. 保護令的聲請。
4. 資源轉介。
5. 預防宣導。

服務時間:

上午08:30-12:00
下午01:30-05:30

服務電話:07-3573511轉295、296

傳真:07-3532575

(4)社政服務站

服務項目:

1.未成年子女庭前準備及陪同服務。
2.社會福利資源諮詢及轉介服務。
3.新住民社會福利諮詢。

服務內容:

(一) 未成年子女庭前準備及陪同服務:諮詢協談與情緒支持、未成年子女出庭評估、庭前服務、陪同出庭、庭後服務、人身安全協助等。

(二)諮詢服務:申請福利補助、身障輔具、居家服務(老、障)、日間照顧服務(老、障)、老人安養、老人餐食服務及兒童托育服務、早期療育服務、兒少收出養、失智老人服務、老人長期照顧喘息服務、老人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等社會福利服務資訊及相關之法律、家庭諮商等資源資訊提供。

(三)轉介服務:轉介社政單位提供福利服務,如未成年未婚懷孕、貧困無依與不幸兒少安置、兒童早期療育、弱勢兒少社區照顧、失智老人安心手鍊、獨居老人關懷服務、獨居老人在宅緊急救援連線服務、老人餐食服務、身障通報轉銜暨個案管理服務、經濟陷困與危機家庭處遇等相關社會福利資源協助。

(四)法定通報服務:服務過程中發現未經通報之性侵害、老人身障與兒少保護個案,或具高風險家庭服務對象之未成年子女,社工將逕向相關單位進行通報,以連結相關資源,適時介入與提供必要協助。

服務時間:

上午08:00至12:00

 下午01:30至05:30

服務電話:

07-3573511轉294

(5)原住民服務站

 服務項目:

 1.庭前準備及陪同出庭服務:提供諮詢協談與情緒支持、庭後諮詢等服務。
 2.原住民社會福利諮詢服務。
 3.原住民社會福利服務轉介服務。
 4.族語通譯聯繫。

 服務時間:上午08:30至12:00(每週二)

 服務電話:07-3573511轉264(原住民服務)

(6)戶政服務站駐點服務項目:(符合開案標準由楠梓及大社戶政機動派員至本院提供服務)

(一)受理戶籍登記。

1.死亡(死亡宣告)登記、撤銷死亡宣告登記。2.經法院裁判確定或調(和)解成立且可跨區辦理戶籍登記。3.收養登記、終止收養登記。4.監護登記、廢止(撤銷)監護登記。5.輔助宣告登記、廢止(撤銷)輔助宣告登記。6.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廢止(撤銷)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7.姓名變更登記。8.出生別變更登記。9.單獨戶長變更登記。10.因辦理戶籍登記所衍生之戶長變更登記,該戶籍登記得異地辦理者,得同時辦理戶長變更登記。11.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配賦錯誤(重複)更正登記。12.因性別變更衍生之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變更登記。

(二)保護家庭暴力資料註記。
(三)核發戶籍謄本。
(四)換(補)發戶口名簿。
(五)受理出生地及教育程度註記。
(六)新住民戶政服務。
(七)本院協助當事人迅速處理辦理登記之流程。

(7)行動就業服務台

服務時間:每月第一週週三上午08:30~12:00

服務項目: 1.就業諮詢。
                   2.求職登記。
                   3.工作機會媒合。
                   4.其他政策或就業資源、工具宣導。
                   5.新住民就業服務

服務電話:07-3573511轉264

就業資訊相關超連結:

1.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首頁

2.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廠商急徵」

3.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現場徵才」

4.全國就業e網

(8)心理健康諮詢站

服務項目:
一.心理衛生宣導。
二.心理衛生諮詢、轉介、轉銜服務。
三.自殺、物質濫用個案資源網絡聯結。
四.其他心理衛生事項。

服務時間:每月第三週週二下午 14時 至 17時

服務方式:採預約登記,每次3位名額。

(9)婦幼警察服務站

服務項目:
一.安全護送。
二.婦幼宣導。

服務方式:以書面傳真受理。
(洽各股書記官、家調官、家暴服務處)

(10)親職諮詢站
 服務項目及內容

(一)分居及離異父母共親職教養諮詢:專業社工員將協助當事人討論在分居或離異後所面臨的親職教養問題,兩造思考如何共同合作擔負教養角色與責任。

(二)探視計畫擬定諮詢:專業社工員也提供子女探視計畫擬定的原則,協助當事人擬定出符合子女最佳利益的探視方案。 

         服務時間:上午 09:00~12:00

                          下午 01:30~05:00

          服務電話:07-3573511轉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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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扶助基金會pdf
  • 發布日期:110-04-30
  • 更新日期:112-09-28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訴訟輔導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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