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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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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我依然愛你」親職教育團體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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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課程目標:

透過小團體式深度討論,引導團體成員覺察與對方不當的互動模式,並正視子女最佳利益,學習與練習有效的溝通技巧,避免持續溝通上衝突,進而協助成員了解子女面對家長離異之心理狀態,學習如何穩定子女生心理並健康成長。

貮、服務對象

因親權有爭議而繫屬於家事法院之當事人,且育有2至12歲未成年子女,計25至30人(採封閉式團體只出不進)。

參、報名方式:

除法官認有必要者,自覺有上述需求之當事人亦可自行填妥下列報名表並傳真與書記官報名。

 

檔案下載

  • 113親職教育課程及團體報名表(113.4.1更新)doc
  • 113親職教育團體-計劃書-放內外網pdf
  • 發布日期:112-11-28
  • 更新日期:113-04-15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調查保護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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