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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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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愛如光團體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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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課程目標:
       引導離婚爭執未成年子女親權歸屬的生理男性參與,共同面對子女最佳利益,重新正視自己面臨的婚姻失落感受、鬆動固有不當的互動模式,引導其如何在離異關係後,仍能以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作為考量,給予生理男性當事人更多對話的機會,進而緩和當事人情緒,提升與對造成為合作父母的可能

貮、服務對象:
       調解及訴訟程序中育有未成年子女的父親(生理男性),計12至16人(採封閉式團體只出不進)

參、課程設計
       透過小團體的方式進行,包括團體成員互相討論和分享,及強化親職教育知能等。

肆、報名方式:
       除本院評估當事人有進行團體之必要者,自覺有上述需求之當事人亦可自行填妥下列報名表傳真報名。

檔案下載

  • 18810-112年度父愛如光:少家法院父職增能練習題計畫書pdf
  • 發布日期:111-07-20
  • 更新日期:112-03-17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調查保護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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