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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愛如光團體課程
壹、 課程目標:
引導離婚爭執未成年子女親權歸屬的生理男性參與,共同面對子女最佳利益,重新正視自己面臨的婚姻失落感受、鬆動固有不當的互動模式,引導其如何在離異關係後,仍能以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作為考量,給予生理男性當事人更多對話的機會,進而緩和當事人情緒,提升與對造成為合作父母的可能
貮、服務對象:
調解及訴訟程序中育有未成年子女的父親(生理男性),計12至16人(採封閉式團體只出不進)
參、課程設計
透過小團體的方式進行,包括團體成員互相討論和分享,及強化親職教育知能等。
肆、報名方式:
除本院評估當事人有進行團體之必要者,自覺有上述需求之當事人亦可自行填妥下列報名表傳真報名。
檔案下載
- 18810-112年度父愛如光:少家法院父職增能練習題計畫書pdf
- 發布日期:111-07-20
- 更新日期:112-03-17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調查保護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