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在學,如果未經請假並獲法院許可,仍應到庭。少年為少年事件程序主體,不能僅由法定代理人代為出庭。少年、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法官得依職權發同行書,強制到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