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少年事件
少年事件
少年事件包括少年保護事件及少年刑事案件
少年保護事件涵蓋二大類:
一、少年有觸犯刑罰法律之行為者。
二、少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而認有保障其健全自我成長之必要者:
(一)無正當理由經常攜帶危險器械。
(二)有施用毒品或迷幻物品之行為而尚未觸犯刑罰法律。
(三)有預備犯罪或犯罪未遂而為法所不罰之行為。
少年事件處理法之特色及制度
1.兼具司法、教育及保護性質
2.保護優先及教育優先之精神
3.法官專業久任制度
4.少年調查官之全程參與
5.協商式審理之措施(協商法庭)
6.個別化及多樣化之處遇方式
7.溫暖與人性化的審判環境
8.建立法官與調查保護官分組配股制度
9.整合社會資源建立少年犯罪防制網
10.積極推展各項少年輔導及親職教育
少年保護法庭席位介紹
少年刑事法庭席位介紹
少年調查保護業務分組
組別 |
業務類別 |
工作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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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組 |
法治司法組 |
1.假釋或緩刑付保護管束執行之行政業務。 2.更生保護業務聯繫。 3.修復式司法業務 4.辦理少年多元課程業務(含假日生活輔導課程、壘球與體適能)。 5.魔法少年培訓及比賽等相關業務。 6.編修少年法律常識教材。 |
第二組 |
生涯學習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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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統籌就業輔導資源連結相關事宜。 2.辦理職業技能遴選及培訓。 3.辦理教育資源連結與相關會議(含生涯探索號)。 4.辦理研究發展(含司法院試辦案)。 5.辦理矯正學校業務及參與矯正聯繫會議。 6.少年觀護所及其他矯正關業務聯繫與急速輔導。 |
第三組 |
社政福祉組 |
1.社政資源之連結及轉介輔導相關業務)含逆境、通報、後追及責付)。 2.安置輔導業務。 3.少輔會行政聯繫業務。 4.調查保護室網站業務之規劃與維護。 5.高師大特教中心的陪庭與社會局責付、兒少被害人表意權資源等連結。 6.參加家事調查官辦理的家事服務中心聯繫會議以及與家調組有關家事服務中心及相關資源的聯繫窗口。 |
第四組 |
身心衛生組 |
1.統籌衛政業務及辦理衛政聯繫會議。 2.辦理性侵害事件之初評會議及參與市府相關評估會議。 3.妨性案件社區輔導處遇規劃聯繫。 4.毒品處遇相關網路連結。 5.除紋及治療等醫療資源之連結。 6.辦理身心復健(身心障礙)少年福利資源連結。 |
心輔 |
心理輔導 |
1.團體輔導與分類輔導之規劃與實施((含親子課程與其他指派大型活動)。 2.家事事件之心理評估與親子關係之評估。 3.辦理身心健康諮詢服務及心理諮商轉介與個管。 4.編修少年輔導教材。 5.辦理勞動服務。 6.個案研討及轉銜會議紀錄。 |
心理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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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實施少年審前調查心理測驗。 2.實施少年保護管束中特殊心理測驗(如:生涯興趣、職業測驗等)。 3.實施家事案當事人先期評估,並實施相關心理測驗。 4.少年圖書室管理。 5.少年假日輔導課成督課。 6.辦理諭知禁戒或治療處分等行政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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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液採驗 分案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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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尿液之採集與送驗。 2.調查保護事件分案事宜。 3.家事調查事件分案事宜。 4.調查保護室行政事務。 |
- 發布日期:110-05-05
- 更新日期:112-03-16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調查保護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