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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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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家事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111年度司養聲字第292號劉豐亮之開庭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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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國外公示送達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2月10日
發文字號:高少家宗家司志111年度司養聲字第292號
附件:
主旨:公示送達關係人劉豐亮之調查程序期日通知書1份。
依據:家事事件法第97條準用非訟事件法31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及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依據本院受理111年度司養聲字第292號認可收養子女事件
      辦理。
  二、應送達之調查程序期日通知書,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關係人劉豐亮得於庭期前隨時到庭領取。
  三、本件定於中華民國112年5月23日下午2時10分,在本院家事協商室二(法院地址:高雄市楠梓區常順街89號(家事法庭))開調查程序,關係人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王誠億
 

  • 發布日期:112-02-10
  • 更新日期:112-02-10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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