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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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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與兒福聯盟合作,舉辦「好聚好散愛孩在~分居或離異父母及子女心聲紀實展」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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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少家法院與兒福聯盟合作,舉辦「好聚好散愛孩在~分居或離異父母及子女心聲紀實展」

 

 兒盟與高少家法院呼籲:重視未成年子女心聲,重拾友善合作

國內每年皆有超過54,346對夫妻離婚,高雄市108年則有6,399對,其中約一成五的夫妻是透過法院程序離婚。在父母離婚爭訟的過程中,孩子經常被迫選邊站,心聲也容易被忽略!為讓大人們可以「停」止爭吵,讓孩子的需求被「看」見,孩子的聲音被「聽」見,兒福聯盟與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以下簡稱高少家法院)合作,蒐集服務中家長與孩子的情緒臉譜、畫作與文章等,辦理「好聚好散 愛孩在~分居或離異父母及子女心聲紀實展」,於今(10)日正式開展!司法院副院長蔡烱燉受邀蒞臨現場表示:這次活動的主題很有意義。在處理家事紛爭的經驗裡,常見到父母為了贏得勝訴,不僅讓彼此的情感更加破碎,也讓孩子的聲音逐漸被埋沒,最後三方都成了輸家。因此,引導父母降低情緒對立,理解衝突背後的真正原因,並看見孩子的不安與焦慮,確保彼此所扮演的父母角色不會在爭執中消失,重新攜手合作,才能真正為孩子保有完整的家。兒福聯盟執行長白麗芳則表示,在陪同親子會面服務現場發現,孩子最想知道父母離異後是否還繼續關心他、在乎他,父母也想確認孩子對自己的愛是否不變;只可惜爭訟過程,大人們在忠誠與背叛的情緒間拉扯,孩子們的心聲與需求卻容易被忽略,因此與高少家法院合作展開「分居或離異父母及子女心聲紀實展」,以服務家庭的大人與孩子們的創作,來呈現這些家庭的心路歷程,一方面鼓勵父母多加關照子女需求,提升共親職的意願,另一方面也幫助社會大眾了解離異父母與子女處境,期待營造更關懷與友善的社會氛圍,讓這些家庭也能自在且自信地迎向新生活。

577場會面服務、171場親職講座、近5,000次諮詢會談,總計約12,000服務人次。

司法院的統計資料顯示,108年各法院審理因父母離婚事件而變更親權歸屬的兒少人數就有1318名,也就是說:台灣平均每天就有近4個孩子陷入父母間的親權爭奪戰中。然而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9條明訂:「締約國應尊重與父母一方或雙方分離之兒童與父母固定保持私人關係及直接聯繫的權利…」在在強調父母分居或離異後,不論家庭如何變化,維繫親情、讓孩子保有父母雙方的關愛是孩子的權利。101年家事事件法公布施行後,高少家法院針對保障子女會面交往之司法權,透過聘任具法律心理社工之專家學者擔任調解委員、調解階段合併社工訪視、發交家事調查官調查及資源連結等促進親子會面交往,另外依據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第19條之1設置家事服務中心,積極與高雄市政府、內政部移民署、法扶基金會、兒童福利聯盟等單位合作,建構一站式的家事聯合服務中心,創設柔性司法的氛圍。兒福聯盟自103年5月起與高少家法院合作推展陪同親子會面服務,透過辦理友善父母系列親職講座、出版「合作父母親職聯絡簿」與成立親職諮詢站,讓服務的周延性與可近性同步提升,幫助孩子在父母離異過程中所受到的傷害降到最低,也協助父母學習即使分開,仍能繼續合作當孩子的好父母;服務推展統計至108年底,共計進行577場會面服務、171場親職講座、近5,000次諮詢會談,總計約12,000服務人次。

高少家法院與兒盟合作,陪伴分居或離異家庭之兒少維繫親情

高少家法院院長鍾宗霖於總結時強調,家事法官進行調解或審理程序時,已非單純著重在結果取向,而是秉持著柔性司法的精神,視個案需求轉介福利服務資源,由社工人員協助進行情緒及關係調整,並結合家事調解程序,於家事調解委員的促進下引導當事人對話,使得家庭能夠進行重整,藉以謀求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達到統合處理紛爭之目的。愛是行動不是口號,離異父母合作共擔親職,讓親情得以維繫,是愛孩子的最佳體現。藉由紀實展的展出,希望能讓處在紛爭風暴中的父母都能夠「停看聽」;也唯有如此,才能讓孩子明白分居/離婚不是他們的錯,孩子們仍然可以深愛爸爸與媽媽。活動最後在司法院蔡烱燉副院長、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莊秋桃院長、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謝靜慧廳長、高雄市政府社會局葉玉如副局長、兒福聯盟白麗芳執行長及高少家法院鍾宗霖院長合持標語,共同呼籲本次活動口號下,熱鬧展開為期二週之展覽。

 

         

  • 發布日期:109-08-10
  • 更新日期:109-08-11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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