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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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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除紋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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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活動目的:

    一、少年過去可能在無知或好奇之狀態下進行刺青行為,之後卻在日常生活中受到歧視眼光或影響其就學就業之機會,為協助受保護青少年順利融入社會,避免持續處於社會邊緣之危險狀態,除持續輔導少年以穩定期心性外,也期待透過除紋復原計畫,協助少年重新建立對外表的自信、改善外界歧視眼光,以提昇其社會適應能力。

    二、緣治療後之部位會出現雷射所造成之傷口,可能導致皮膚紅腫等現象,因此在進行每一次的雷射治療後,需有約1至2個月的時間觀察其皮膚恢復狀況,等待雷射傷口復原後再進行下一次治療,故時間安排上,應以間隔1至2個月的時間再進行下一次的雷射治療為適當。

貳、參加對象:

       本院保護處分少年約20名,分為兩組進行。(延續111年已參加過除紋療程之少年,及新報名之少年。)

參、活動時間:

      單數月第一週及第二週星期二下午14時至17時30分(如以下之日期)。

      第一組時間:01/03、03/07、05/02、07/04、09/05、11/07

      第二組時間:01/10、03/14、05/09、07/11、09/12、11/14

肆、活動地點

       高雄長庚醫院復健大樓5樓美容中心

伍、主辦單位:

    一、本院。

    二、高雄長庚醫院。

陸、活動方式:

    由長庚醫院美容醫學中心主任黃慧芬教授負責領導,指揮美容醫學中心醫護人員進行雷射治療前的術前衛教、手術評估、與術後傷口照護等工作。

柒、報名方式:

    如有報名需求請洽各股調保官。

  • 發布日期:112-02-18
  • 更新日期:112-02-18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調查保護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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