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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家事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113年度司繼字第001188號陳慶鴻之通知書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國內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9日
發文字號:高少家宗家司保113年度司繼字第1188號
附件:
主旨:公示送達陳慶鴻之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通知正本1件
。
依據:家事事件法第97條準用非訟事件法31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
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及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依據本院受理113年度司繼字第1188號拋棄繼承事件辦
理。
二、應送達之通知正本,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陳慶鴻得於上
班日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 姚佳華
書記官 科長 司法事務官
函 稿 代 碼:F064-1 國內公示送達
股 別:司保股
- 發布日期:113-04-19
- 更新日期:113-04-19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